中國防偽行業協會會員管理辦法
第一節總則
第一條為了加強中國防偽行業協會(以下簡稱協會)會員管理,加強協會的組織建設,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,根據《社會團體管理條例》和《中國防偽行業協會章程》,結合行業的特點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協會實行會員制管理。會員制的宗旨是:建立規范科學的會員組織網絡和快速靈敏的行業信息系統,及時宣傳貫徹國家的法律、法規和行業的規則、規范,提高協會為防偽相關行業服務的質量,增強協會的凝聚力,加強行業自律,推動我國防偽行業健康有序的發展。
第三條協會秘書處負責會員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第二節會員
第四條凡擁護協會章程,執行協會決議,自愿履行會員義務,從事防偽相關工作,熱心于防偽事業的企業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和個人,均可申請加入協會。會員包括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。
第五條單位會員分類、入會條件及入會程序
(一)單位會員分為:團體會員單位、理事會員單位、常務理事單位、副理事長單位。
(二)入會條件
具備獨立法人資格,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,熱愛或支持防偽工作的企業、學術團體、科研院所、大專院校、金融機構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等,可申請成為單位會員。
(三)入會程序
1. 申請單位向協會提出申請;
2. 填寫《中國防偽行業協會單位會員申請表》(見附件1);
3. 提交法人資格證明,企業需提供市場監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(復印件)和企業簡介;
4. 團體會員由中國防偽行業協會理事會授權秘書處審核批準,理事及以上級別會員經協會秘書處審核后報理事會批準;
5. 繳納會費;
6. 經批準頒發會員證書。
第六條個人會員入會條件及入會程序
(一)入會條件
遵紀守法、熱愛或從事防偽工作、關心防偽事業發展,擁護《中國防偽行業協會章程》、自覺履行會員義務的中國公民。
(二)入會程序
1. 個人向協會提出申請;
2. 填寫《中國防偽行業協會個人會員登記表》(見附件2),并附正面免冠照片(電子版);
3. 提供符合入會條件的個人資質證明(適用于專業個人會員、學生個人會員申請人);
4. 經中國防偽行業協會理事會授權秘書處審核批準;
5. 繳納會費;
6. 經批準頒發個人會員證書。
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批準入會
(一)被剝奪政治權利,刑罰執行未終了的個人;
(二)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,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;
(三)處于破產整頓期間的企業;
(四)在申報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;
(五)國家法律、法規禁止的其他情形。
第八條會員權利
(一)有本團體的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
(二)參加本團體舉辦的各種活動;
(三)獲得團體的優先服務權;
(四)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;
(五)入會自愿,退會自由。
第九條會員義務
(一)遵守協會章程和本辦法,執行協會決議;
(二)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,積極促進協會事業的發展,維護協會的聲譽;
(三)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,積極參與和協助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;
(四)向協會反映情況,提供有關資料;
(五)按時交納會費。
第十條入會價值
成為中國防偽行業協會會員,可享受如下服務:
(一)團體(個人)會員服務項目
1. 政策維權服務:享有防偽政策知情權,積極反映會員合理訴求,維護會員合法權益;
2. 信息服務:免費加入會員服務QQ群、微信群、關注協會公眾號,獲取協會各類信息,每月贈送一期《中國品牌與防偽》雜志,以優惠價格購買防偽圖書、雜志;
3. 咨詢規劃服務:可根據會員單位需求組織相關專業咨詢機構和專家進行項目診斷、項目規劃、課題研究等;
4. 培訓服務:根據會員實際要求,策劃和組織企業內部培訓計劃和實施,組織專家對企業提供個性化服務;
5. 宣傳服務:通過中國防偽行業協會網站、公眾號、《中國品牌與防偽》雜志等渠道刊登入會信息;
6.標準服務:有權參與行業有關規范、規則和標準的制定,提供國家相關防偽標準查詢等;
7.擴大交流:舉辦相關活動,為廣大會員搭建一個信息溝通、相互交流、展示的平臺。
(二)理事單位服務項目
理事單位會員享有以上會員全部服務項目外,還享有以下服務:
1. 享有防偽領域重大事項知情權和參與權;
2. 推薦參加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政策調研、提案、座談活動;
3.以優惠價格參加中國防偽行業協會舉辦的各類會展(包括:展覽會、論壇會、學術報告會、經驗交流會等)
4. 協助申報有關優惠政策及榮譽稱號;
5. 通過中國防偽行業協會網站、公眾號、中國品牌與防偽雜志等媒體進行宣傳和廣告業務,刊登優質論文,享受優惠價格;
6. 優先參與協會優秀會員評價活動;
7.經審核批準優先擔任中國防偽行業協會常務理事單位。
(三)常務理事單位服務項目
常務理事會員享有以上全部服務外,還享有以下服務:
1. 優先推薦參加防偽行業協會重要活動;
2. 以優惠價格參加防偽評審(評定)工作;
3. 優先推薦參加中國防偽科技獎評選活動;
4. 優先推薦參加協會組織的行業自律、質量信用評級、評價等活動;
5. 優先推薦參加各類型展示展覽活動,享受優惠價格;
6.經審核批準優先擔任中國防偽行業協會副理事長單位。
(四)副理事長單位服務項目
副理事長單位享有以上全部服務外,還享有以下服務:
1. 被邀參加防偽行業協會理事長辦公會;
2. 優先推薦參加國家專利獎的申報評選活動;
3. 在中國防偽行業協會網站、公眾號、中國品牌與防偽雜志等媒體開展免費宣傳;
4.根據企業需求,為企業量身定制策劃方案,舉辦企業冠名的展覽或創新論壇等。
第三節會費
第十一條協會秘書處統一負責會員會費的收取與管理工作。
第十二條會員會費標準
(一)團體會員單位年度會費3000元;
(二)理事單位、常務理事單位、副理事長單位年度會費5000元;
(三)個人會員年度會費150元。
第十三條會費的使用
(一)中國防偽行業協會網站、業務系統的建設與維護;
(二)防偽行業內部交流文件、資料的編輯印刷;
(三)為會員提供防偽行業信息、宣傳資料的制作;
(四)協會執行機構的辦公經費;
(五)推廣防偽制度及推動行業發展的公益性事業的開支;
(六)召開會員代表大會、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等會議的部分開支;
(七)開展國內、國際交流、交往的部分開支;
(八)舉辦各類有關活動的補貼性開支;
(九)社團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經費開支。
第十四條會費的交納
(一)中國防偽行業協會會員采用年交或屆交(每屆5年)形式交費。會費收繳日期為會員有效期之前一個月。
(二)會費繳入本協會秘書處。
(三)根據主管部門批準,中國防偽行業協會可接收國內外企事業單位的贊助和捐贈。
第十五條會員退會或被除名時,不再退還其交納的會費。
第十六條協會的會費管理,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,并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。
第四節 會員管理
第十七條會員每年應在證書有效期截止前一個月辦理登記注冊手續,填寫《中國防偽行業協會會員基本情況確認表》(見附件3)并續交年度會費。未通過注冊的會員將被視為自動放棄會員資格,其會員證書由中國防偽行業協會予以廢止。
第十八條凡違反以下任何一款的會員,本協會有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通告、警告、批評、直至終止會員資格的處分:
(一)未經本協會批準,擅自以本協會的名義組織各種活動,或擅自以本協會的名義與境外組織聯絡的;
(二)違反本協會章程、會員管理辦法,情節嚴重的;
(三)觸犯國家法律、法規,受到刑事處罰的;
(四)不履行會員義務,嚴重違反協會決議給行業健康發展帶來不利影響的;
(五)被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,撤銷職業資格的;
(六)有損于行業形象,并造成惡劣影響的。
第十九條受到處罰的會員,協會在指定媒體和網站上進行公布。
第五節 退會
第二十條會員要求退會,需以書面形式報告本協會秘書處,并交回會員證書。協會理事會批準退會報告后,會員資格即被取消,協會秘書處要書面通知要求退會者。
第二十一條遲交年度會費逾期達一年者,一年不參加本協會活動者,視為自動退會。
第二十一條會員退會一經確認,即取消會員資格和享受的一切權利。
第六節 附則
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。
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解釋權屬協會秘書處。
附件相關表格下載:http://www.krouchi.com/class/view?id=16